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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鑫祥两全保险(分红型)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0-11-11 阅读次数:1024 关注度:2 收藏数:0 评论数: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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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种特色

      成年三倍保障      体现人生责任

      满期双倍给付      养老规划无忧

      自主年金转换      资金自由规划

      周年保单红利      更添额外惊喜

 

保单利益

满期生存保险金

       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,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“满期生存保险金”,主险合同终止。

身故保险金

       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,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.5%单利增值,主险合同终止。

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(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)身故,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“身故保险金”,主险合同终止。

        “所交保险费”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。

        以上“身故保险金”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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