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安鑫祥两全保险(分红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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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0-1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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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种特色
成年三倍保障 体现人生责任
满期双倍给付 养老规划无忧
自主年金转换 资金自由规划
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
保单利益
满期生存保险金
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,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“满期生存保险金”,主险合同终止。
身故保险金
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,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.5%单利增值,主险合同终止。
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(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)身故,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“身故保险金”,主险合同终止。
“所交保险费”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。
以上“身故保险金”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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