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(分红型,200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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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0-1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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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种特色
一张保单 保障两人
拆分选择 灵活便捷
漫漫人生 终身陪伴
同时身故 特别给付
保证可保 时时保障
享受分红 额外惊喜
保单利益
基本保险利益
任一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疾病身故,按保险金额的10%领取“身故保险金”,同时我们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,主险合同终止。
任一被保险人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疾病身故,按保险金额领取“身故保险金”,主险合同终止。
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,按保险金额领取“身故保险金”,主险合同终止。
特别保险利益
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
如果主险合同的两个被保险人在30天内先后身故,且身故均发生在各自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,按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领取“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”,特别利益条款保险责任终止。
任一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的,我们不承担“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”的给付责任。
保证可保
特别利益条款生效之日起60天内,仍生存的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投保我们当时指定的终身寿险,但投保时的年龄不能超过70周岁,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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